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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法律工作部在宁波调研 “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0 16:58:38 来源:本站原创

3月16日至17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朱艳丽一行,在宁波调研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王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一级巡视员陈强,市总副主席、党组成员丁丁,奉化区委副书记、政法委徐震宇,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王汉存,以及市总法律工作部、奉化区总工会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宁波、奉化先后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并考察参观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奉化区总工会老李调处工作室、奉化区江口街道“共享法庭”,以及奉化区人民法院工会-法院调诉对接工作室等。

朱艳丽副部长充分肯定宁波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指出宁波工会以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试点为契机,坚持政治引领和工会维权服务相结合、依靠职工和数字赋能相结合、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工会依法能动履职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相结合,创新形成了宁波工会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化解机制、奉化工会360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镇海工会劳动争议“商调裁诉执”一体化机制、北仑工会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余姚市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标准化创建机制,宁海工会“职工说事”机制等经验做法,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相关经验值得借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