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宁波工会学习贯彻《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专题培训班在市总机关举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一级巡视员陈强,党组副书记、二级巡视员骆仁坚以及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以视联网方式,联动市、区(县、市)、街道(镇乡)三级工会干部约500人参加。现场邀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研室副主任王旭丹副教授授课。她以《学习贯彻〈工会法〉与浙江省实施办法,推进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从《工会法》的修改引入,重点讲解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修改条目及背后的原因,为全市工会学习贯彻《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上了精彩的“第一课”。
本次培训旨在指导帮助宁波工会系统干部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引导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进一步加深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认同感,提高工会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实施办法》有了更深层次、更具体的认识和理解,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宁波市总工会还将以短视频、知识竞赛、户外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