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宁波市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市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宁波市总工会,周杰,89189298;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融媒中心),孙露,89583719;宁波市工人文化宫(市劳模工匠学院、市工会干部培训中心),成帆,89583667;宁波市工人疗养院,杨雯静,89189314。
宁波市总工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1.宁波市总工会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docx
附件2.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融媒中心)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docx
附件3:宁波市工人文化宫(市劳模工匠学院、市工会干部培训中心)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doc
附件4.宁波市工人疗养院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