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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变更
发布时间:2021-11-05 17:19:27 来源:本站原创

办理法人变更流程事宜

一、到期换届选举或有变更事项时申领证书所需材料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证明文件:上级工会同意更名的批复;上级工会对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上级工会对主席增补报告的批复等文件,批复应有文号并明确任期。
变更住所无需提供有文号的批复文件,应提供由上级工会出具或盖章的地址变更说明,说明应注明工会地址由原来的某地变更为现在的某地。
登记管理机关的变更无需提供有文号的批复复印件,应提供相关情况的纸质说明一份,并加盖上级工会公章。
3.工会主席变更时,应提交新任主席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证书原件。
二、上述所有登记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经所属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各区县(市)、产业、园区工会章。各级工会应认真审核证明材料,包括文书和证件是否齐全、文件内容是否规范、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如遇到特殊情况或疑难问题难以鉴定判断的,应及时向基层工会和知情人员了解情况,研究、确定处理办法。
三、法人证书登记办理地址:宁波市五一广场西楼一楼(鄞州区中山东路2251号)、法人证书登记办理咨询热线:0574-87362239

附件:
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空白表).doc
工会法人资格注销登记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