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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登记
发布时间:2021-11-08 11:57:05 来源:本站原创

办理法人登记流程事宜

一、首次申领证书所需材料
凡具备《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于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上级工会同意工会成立(筹备组)文件;
3.上级工会对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批复应有文号并明确任期;
4.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上述所有登记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经所属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各区县(市)、产业、园区工会章。各级工会应认真审核证明材料,包括文书和证件是否齐全、文件内容是否规范、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如遇到特殊情况或疑难问题难以鉴定判断的,应及时向基层工会和知情人员了解情况,研究、确定处理办法。
三、法人证书登记办理地址:宁波市五一广场西楼一楼(鄞州区中山东路2251号)、法人证书登记办理咨询热线:0574-87362239

附件: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样表).doc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空白表).doc